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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,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〔2024〕206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对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科仪”)及其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边宝丽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这一决定源于边宝丽自2020年以来存在的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违规行为。
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调查,边宝丽作为华科仪的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及总经理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61号、第190号、第212号)第三条的规定,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。此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也影响了公司股份的透明度和公正性,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投资者利益构成了潜在威胁。
针对这一违规事项,北京证监局依据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决定对华科仪及边宝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监管局强调,边宝丽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,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此次事件再次提醒非上市公众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公司治理结构,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只有这样,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,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。
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,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,始终聚焦客户需求,坚持自主研发,现已成功推出化学水分析仪器、可燃气体探测器/有毒气体报警器、实验室油分析仪器、环保监测设备、水处理装置、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等九大类70多种产品,可向电力、冶金、石化、新能源及环保、科研等领域提供数十种行业成套解决方案。目前,公司已与国内外数千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产品遍及全国各地,并远销至印度、苏丹、孟加拉、印度尼西亚、越南等国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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