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金融时报
作者:徐贝贝
8月14日,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今年首批、共计四份两会建议提案复文,均涉及金融支持“三农”领域发展。
金融监管总局在其中一份答复中,回应了政协委员关于提高种粮农民直接收入的建议。
该答复指出,近年来,金融监管总局持续印发金融机构支持“三农”工作的指导文件,不断加大“三农”金融政策支持力度。2023年,原银保监会印发《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3〕35号),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有效满足县域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,重点加大对13个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的信贷保险投入。要求银行机构针对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,在贷款利率、担保条件、贷款期限等方面制定差异化政策,发展首贷、信用贷以及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。鼓励银行机构积极破解农村金融增信难题,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,探索丰富增信方式。2024年,金融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》(金办发〔2024〕26号),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有力有效支持乡村全面振兴,大力支持粮食安全战略,加大信贷投入。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对粮棉油等重要供应链企业信贷服务有效模式。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,加强对农村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,合理提升县域存贷比水平,为县域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。
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末,我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.06万亿元,同比增长23.27%,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3.13个百分点。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.59万亿元,同比增长20.34%,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.2个百分点。83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12.3万亿元,同比增长14.7%;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1.9万亿元,同比增长15.85%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